为战略性选拔培养科研领军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选拔科研类引进生到省属本科院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
选拔对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本校博士毕业的博士后科研人员或在校副高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本科毕业于原“985工程”高校。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
3.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选拔引进后半年内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学业学术水平较高,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有社工或义工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政策待遇
1.按直评方式评审并聘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和设置的限制。
2.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专项奖励补助。来闽第1年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补助;第3年至第7年每年5万元(合计25万元)生活补助;5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助。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4个山区市工作的,生活补助和购房补助标准上浮20%。未满7年,个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购房补助。
来闽后,个人和用人单位不另外申请福建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优秀毕业生的相关补助,不另外申请确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评省引才“*”、院士后备人才支持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
3.列席学校学术(教授)委员会会议,并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个人意愿,安排担任学校中层副职。
4.由用人单位给予科研启动经费,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
5.选拔引进5年内至少安排一次不少于1年的海外研修(访学)。
6.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作为科研导师。
7.按照《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知识产权归属。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归属个人及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
8.需要安置家属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做好安置工作。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9.由相关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用人单位提供其他优惠政策待遇(详见附件),并与省级支持叠加。
三、管理培养
1.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纳入福建省引进生管理。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2.选拔引进前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3.选拔引进2年后,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牵头组织考核评估。
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且保证继续在闽工作至少5年的,予以正式安排,办理入编相关手续:①愿意继续留在原单位的,与原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②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按“双向选择、自主自愿”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在省属本科高校中统筹安排,签订5年以上合同。
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原定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和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并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延长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上文规定安排;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进度(以具体通知为准)
科研类引进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实地试讲、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实地试讲由邀请单位安排食宿,并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选拔工作安排:2017年10月-11月现场宣讲、组织报名;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讲;2018年1月确定选拔对象;2018年5月确定职务,8月办理报到。
笔试安排于12月16日(周六)上午在北京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策论主观题。面试预计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将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有关事项及后续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请于2017年10月31日起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引进生专栏注册报名,报名截止至11月19日18:00。
凡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出来,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后,11月20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2018届引进生共五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
3.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拔资格。
4.联系方式
(1)学校就业中心:
(2)省教育厅:郑芳芳 0591-87091317
省委组织部:陈坤生 0591-87401939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91-87383035
附件:
闽江学院科研类引进生岗位需求表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联系方式:0591-83760945、83761111
部门岗位 | 专业需求 | 学历 要求 | 学校引进待遇 | |
1 | 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新闻传播学 | 博士 | 教授岗位: (1)科研启动资金人文社科类不少于30万元,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不少于100万元; (2)税前年收入35-40万元; (3)安家或购房补贴70-90万元。 副教授岗位: (1)科研启动资金人文社科类不少于10万元,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不少于50万元; (2)税前年收入25-30万元; (3)安家或购房补贴50-60万元。 |
2 | 人文与传播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新闻传播学 | 博士 | |
3 | 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文化产业管理 | 博士 | |
4 | 人文与传播学院副教授(2人、直评方式确认) | 文化产业管理 | 博士 | |
5 | 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考古学、博物馆学 | 博士 | |
6 | 人文与传播学院副教授(2人、直评方式确认) | 考古学、博物馆学 | 博士 | |
7 | 外国语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 | 博士 | |
8 | 外国语学院副教授(2人、直评方式确认) | 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 | 博士 | |
9 | 外国语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日语语言文学 | 博士 | |
10 | 外国语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日语语言文学 | 博士 | |
11 | 数学系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应用数学 | 博士 | |
12 | 数学系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应用数学 | 博士 | |
13 | 数学系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博士 | |
14 | 数学系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统计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博士 | |
15 | 计算机系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博士 | |
16 | 计算机系副教授(2人、直评方式确认)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博士 | |
17 | 计算机系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 博士 | |
18 | 计算机系副教授(3人、直评方式确认) |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 博士 | |
19 | 计算机系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软件工程 | 博士 | |
20 | 计算机系副教授(2人、直评方式确认) | 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博士 | |
21 | 电子系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 博士 | |
22 | 电子系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 博士 | |
23 | 电子系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博士 | |
24 | 电子系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光学工程、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博士 | |
25 | 电子系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博士 | |
26 | 海洋学院副教授(2人、直评方式确认) | 旅游管理 | 博士 | |
27 | 海洋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博士 | |
28 | 海洋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博士 | |
29 | 海洋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导航、制导与控制、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路与系统 | 博士 | |
30 | 海洋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导航、制导与控制、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路与系统 | 博士 | |
31 | 海洋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城乡规划学 | 博士 | |
32 | 服装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设计学 | 博士 | |
33 | 美术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美术学、设计学 | 博士 | |
34 | 美术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美术学、设计学 | 博士 | |
35 | 法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国际法学(国际私法或国际经济法) | 博士 | |
36 | 法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国际法学(国际私法或国际经济法) | 博士 | |
37 | 法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社会学 | 博士 | |
38 | 新华都商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会计学 | 博士 | |
39 | 新华都商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会计学 | 博士 | |
40 | 新华都商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金融学 | 博士 | |
41 | 新华都商学院副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金融学 | 博士 | |
42 | 新华都商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工商管理 | 博士 | |
43 | 新华都商学院副教授(2人、直评方式确认) | 工商管理 | 博士 | |
44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1人、直评方式确认)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博士 | |
45 |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2人、直评方式确认)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博士 |